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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12 】

北方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1.论文选题

选题必须来源于工程实际,可以是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也可以是新材料、新产品及新型工艺设备或检测设备的研制。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选题背景(含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创新点及关键问题、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案等)、研究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工作计划、时间安排、成果验证方法等。

2.论文开题

第三学期提交开题报告,一般应为0.5~1.0万字,并由包括校内、外导师在内的专家组进行评议,写出评议意见。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补做一次,补做仍未通过者可劝其退学。

3.论文中期报告

有具体明确的研究计划、可行的研究方案,对研究问题有具体的解决方案或已经获得初步研究成果,能充分证明论文研究可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硕士生必须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作论文进展报告,报告应有相应的考核和评审。

4.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应对所研究的工程实际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并初步验证其可行性。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一定的从事技术开发或担负实际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必须通过预审,必须是系统完整的技术报告,并体现足够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与实用性;必须是研究生独立完成的,而且文句简练、通顺、图表清晰、数据可靠、撰写规范、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

5.学位论文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位论文之外,就学位论文工作内容至少应在国内外期刊正式发表(含录用)一篇学术论文,或申报并得到受理一项国家发明专利。

6.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需要两位专家评阅,其中一位为校外行业或企业技术专家。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可按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位校外行业或企业技术专家。